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有关单位:
为健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职业指导,全面提升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成效,根据《焦作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焦作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一批职业指导专家,组建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成员主要从全市具备较高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水平、丰富的职业指导实践经验和就业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高校及科研机构等从事职业指导咨询和人力资源研究工作的专家,以及熟悉就业创业政策并长期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中推荐产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热爱公益事业,乐于奉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在职业规划、职业诊断、职场导航、心理咨询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并热心从事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任务和安排,每年能为一定数量的特定对象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二、推荐名额
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规模控制在50人。各县市区人社局可推荐1—2名,各高校、单位可推荐1—3名。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就业主管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焦高等院校、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本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选聘条件,进行摸底筛选。与有意向的专家进行沟通联系后,择优推荐。
(二)遴选:市人社局、市人才交流中心,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结合专业类别和各县市区需求进行综合权衡,确定职业指导专家团人选名单。
(三)公示:遴选专家名单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公示5日。
(四)聘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专家,由市人才交流中心颁发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聘书,聘期为两年。
四、职责任务
参与全市大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和就业帮扶服务活动等专项工作,根据安排为求职者提供线上线下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诊断等公共就业服务;为我市各高校、技能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参与由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相关课题研究,参与研究拟订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需要的相关政策,为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等。
五、活动形式
(一)集中活动。根据市人社局统一安排,集中组织参加全市大型就业专项活动,深入有关县市区开展调研考察、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为有关高校、产业园区、社区、企业和社团组织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小组活动。根据各小组的擅长领域,结合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咨询和职业指导服务。
(三)个人活动。专家团成员结合个人特长和优势,主动对接院校或用人单位需求,经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同意后,以个人名义开展咨询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通过社会公开推荐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引入社会专家参与职业指导等各类就业服务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二)认真推荐。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自觉自愿原则,认真推荐,真正把有较高专业造诣、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服务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选推荐上来。请于10月20日前将 《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以及推荐人选电子版照片(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统一存储为JPG格式,大小50K左右),报送市人才交流中心。
(三)精心服务。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设“政府就业主管部门组”、“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组”、“高校专家组”3个专家小组,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筹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各自各小组擅长领域进行推介就业政策、发布岗位信息、介绍求职经验、分析求职案例等服务,满足求职者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需要。开展职业能力测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准备和适应、职场发展等服务,更好满足求职者职业长期发展的需要。分析就业形势,为人力资源供求趋势进行前景预测,为制定就业政策建言献策。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马莉、刘淑君、宋芳芳
电 话:0391—2118717
邮 箱:jlk2118717@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三楼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