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焦作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焦政办〔2023〕19号)通知精神,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服务,确保就业工作稳中向好。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现决定对我市毕业年度内进行实名制登记正在求职创业和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领条件:
1.毕业年度内(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实名制登记并正在求职创业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登陆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实名制登记并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且只能享受一次(已在校申领过的不能重复申领)。
(三)申领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4.《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表》(见附件1)。
(四)申领时间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工作日)
(五)申领地点
各县(市)区人社局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六)审核及公示
各县(市)区人社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领条件:
离校2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暂定为: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领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XX市(县、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四)申领时间
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工作日)
(五)受理缴费年限
2022年7月-2023年6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审核及公示:各县(市)区人社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社会保险补贴的终止
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停止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1.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2.变更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状态的;
3.未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
4.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焦作市的;
5.档案转出焦作市的;
6.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
三、其他事宜
1.根据“放管服”改革精神,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所有材料,即来即办。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辖区内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求职、实名制登记、申领补贴等各项业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缴相应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表
附件1: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表.docx
2.《XX市(县、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x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