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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好见习政策,市人才交流中心对2022年4月--6月份期间申报市本级就业见习工作的单位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等评估。经评估小组认定,拟同意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22家申报单位认定为市本级第二季度就业见习单位。
现将申报单位名单和核定见习岗位数量(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地址以及联系电话,于7月15日前邮寄至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科(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邮编:454000 ),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电话:2118717
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2118818
附件:焦作市2022年第二季度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名单.xls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