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二、对象范围:
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人事档案,因入党、考研、报考公务员、调动工作、求职择业、参军入伍等原因,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三、办理条件:
档案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流动人员
四、办理材料:
1. 存档凭证或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要求出具证明的手续(依据)。
五、办事流程:
(一)现场办理
1.出具存档、经历、来属关系等相关证明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示存档凭证(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提交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或由经办人说明索要证明的理由,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裁和有关材料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2.出具现实表现类证明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示存档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提交当事人现工作单位提供的鉴定证明材料。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二)网络办理
1.登录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进行注册登记。
2.在“证明申请”栏目选择要开具的证明,填写必要的信息,提交申请。
3.工作人员依据档案材料对用户申请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用户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打印所需证明。
六、办理时限:
(一)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二)网络办理:全天候。
七、办理地点:
(一)现场办理: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二)网络办理: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www.jzrcw.gov.cn)。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一)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告知
(二)网络办理:出具网上证明材料
九、咨询电话:0391-2118717
(事项联系人:毕业生就业管理科 马莉 网络服务部 张苗 联系电话:2118713 211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