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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1.《关于实施“引才聚焦”工程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的若干意见(试行)》(焦发〔2018〕11号)
2.焦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引才聚焦分工方案的实施细则》(焦房文〔2018〕103号)
二、政策对象:
已在焦作市城区内参加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的青年人才。
三、补贴标准:
根据公租房申请条件,统一优先纳入市公租房住房保障。
四、申请条件:
1.具有焦作市市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已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相关证明);
4.在焦作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且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
5.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保。
五、申请材料:
1.焦作市市区青年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用工协议 (劳动合同复印件|在编在岗证明)
5.学历证书 (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6.居住关系证明 (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单位开具居住证明)
7.居住证
六、办理流程:
1、市区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窗口受理登记;
2、市人社部门对青年人才劳动关系资格进行认定;
3、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房产信息进行比对认定;
4、市房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待分配名单;
5、市房管部门组织公租房分配。
七、办理时限:常年受理
八、办理地点: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厅“一站式”服务窗口
九、办理结果:网上公示
十、咨询电话:0391-211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