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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8]8号)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就业创业证、培训合格证工本费等,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文件精神,根据采购合同将分三次予以支付,分别是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1451200元,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55%即1995400元,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即181400元。现拟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人民币1451200元(壹佰肆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支付该项目第一批40%金额。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请予以监督。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91)2118706、2118858,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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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