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 实施办法,提升专家人才健康水平,按照“1+6”人才政策体系有 关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我市 2020 年度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本次体检对象主要为按照《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规定,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我市在职专家人才也可列入本次体检范围,但应在半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焦作市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
1. 入选市厅级以上重大人才计划、获得市厅级以上重要人才荣誉和人才项目资助的在职人员。包括国家级各项人才计划和省部级各项人才计划人选、省级以上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 人才、国家级名老中医、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享受省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学者、中原名师、河南省名中医、第十批市管专家、管理期内的焦作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和省博士服务团成员等。
2. 近 5 年内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重大社科成果或科技成果一、二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者(前三名)。包括国家 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全国性文艺类评奖奖项、全国创新争先奖、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科技进步奖、省 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等。
3. 在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体检对象只参加一次体检,不累积、不他用。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在此次体检范围。
二、体检安排
体检经费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体检对象携带体检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检,并做好有关健康档案填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做好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政策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专家人才身心健康的重视,进一步优化了人才发展环境。各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 全面排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参加健康体检,并做好资格审核和材料上报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请明确专人负责核查登记,并于 9 月 10 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地本系统《2020 年度高层次人才体检对象登记表暨专家人才信息库》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市人才办
(市政大厦 712 房间)。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事项:
联系人:王健桐
电 话:3568175
焦作市高层次人才申报事项:
申报地点: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窗口第 11 号窗口
咨询电话:2118726
附件:2020 年度高层次人才体检对象登记表暨专家人才信息库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