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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和范围
毕业三年内35周岁以下来(留)焦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其中,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二、补贴标准
在我市辖区内学校、医院和各类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在我市辖区内自主创业(暂未就业)或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按月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具体按《焦作市青年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