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ppt://www.jzrcw.gov.cn)是我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服务的唯一官方网站,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这个网站在线查询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招聘岗位信息、档案信息等内容,在线申请办理网上报到、网上调档、网上出具证明等多项业务,让您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有求职需要的,可到就业地或户籍地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公共就业服务,咨询就业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篇
一、高校毕业生如何求职?
答:1.登录“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方抖音账号”或者“焦我办APP”,免费挑选合适的岗位。
人才中心官微 人才中心抖音二维码 焦我办APP
2.登录“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hppt://www.jzrcw.gov.cn)或者“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求职APP”,免费投递简历。
人才中心官网二维码 人才中心求职APP
3.线下:市人才交流中心每周五在三楼招聘大厅举办现场招聘会。
咨询电话:0391-2118730、2118731
二、就业前,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如何签章?
答:国有企业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签订三方协议,无须再到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签章;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咨询电话:0391-2118717?
三、学生离校后,档案怎么办?
答:适用对象:焦作市辖区(含各县市区)户籍或来焦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1.学生档案应由毕业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邮政EMS特快专递至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我中心不接收学生自带的档案。因工作需要将档案转入焦作的毕业生,可登陆“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hppt://www.jzrcw.gov.cn)进入“网上办事→档案业务→我要办理”申请开具商调函,毕业院校直接向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转递档案;档案需要转入户籍地的,由毕业院校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直接转递,无须再申请商调函。
2.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三楼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收件人:档案室。邮编:454000。联系电话:0391-2118713、2118712
四、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答:2022年适用对象:在择业期内持有就业报到证来焦作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线上办理流程:登陆“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http∶//www.jzrcw.gov.cn)进入“个人服务项目”模块,点击“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完善个人信息即可。
咨询电话:0391-2118717
温馨提示: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五、如何办理改签(派)手续?
答:择业期内毕业生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之间进行档案转递时,不再强制办理报到证改签(派)手续,可凭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直接办理档案转递。?
咨询电话:0391-2118717?
六、如何转接党组织关系?
答: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可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地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户籍地党组织。户籍不在本地的,可转移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转移的,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一般不超过2年。
3.出国(境)学习研究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咨询电话:0391-2118718、2118719
七、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如何进行实名制登记?
答:实名制登记目的:及时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需求,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适用对象:焦作市辖区生源(含各县市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名制登记方式:
(一)电话访问登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访问登记。
(二)本人主动登记,操作流程:
1.状态登记:首先毕业生在焦作市辖区内(含各县市区)的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及参保地社区人社站(所)办理失业登记(或就业登记)。
2.实名登记:其次毕业生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或手机关注“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制登记。
咨询电话:0391-2118717
八、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如何办理就业登记?
答: 1.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所在社区人社站(所)办理就业登记。
2.从事自主创业或者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创业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九、自主创业或者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答: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3.需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2张;4.《就业创业证》申请表(可现场填写);5.学历证明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择篇
一、基层就业
1.什么是“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2.“三支一扶”如何报名?
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项请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三支一扶业务专栏”发布的招募公告。
咨询地址∶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
咨询电话∶0391-2118978
二、就业见习
1.什么是就业见习?
答:就业见习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的一项就业服务制度。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
2.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入职就业见习岗位??
答:申请见习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国家和我省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人员。优先推荐没有工作经历的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
3.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待遇怎样确定??
答: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见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见习协议中载明,但是不得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4.国家对见习期满的人员有什么政策?
答: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见习考核意见,并出具就业见习证明。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对其中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咨询地址:焦作市及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详见《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录》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篇
一、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补贴对象为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即毕业当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毕业生。
2.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人3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3.补贴申领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答:(1)线下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首先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焦作市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表》,并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线上申请。其次毕业生再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个人事项主界面,选择“就业补助资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
4.补贴申领为什么没有成功到账?
答:(1)线下申请及线上申报是否已超过时限;
(2)第二步线上申请很重要,实名登记是否提交成功;
(3)线上申报最终提交机构是否正确;
(4)本人社保卡账号是否已激活,或是否长时间不使用账号已被冻结。
(5)如无上述问题,请电话咨询当地公共就业部门。
咨询地址:焦作市及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市直0391-2118717
二、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补贴对象为离校两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该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补贴申领条件及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1)毕业生在我市区域内实现灵活就业的,首先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为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
(2)其次在实际缴纳社保地所属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登记。
(3)最后在缴纳社保地所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时缴纳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4.补贴申领时间是什么?
答:一年分两个时间段(暂定,以当年的通知为准)
上半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半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5.补贴申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符合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焦作市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并持毕业证、身份证、本人社保卡、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到缴纳社保地所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且须本人办理。
6.社会保险补贴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
答: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停止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1)已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2)变更灵活就业状态的;
(3)未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
(4)档案已转出焦作市的;
(5)社会保险关系发生变更的;
(6)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
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领相应的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0391-2118726
四、基层岗位补贴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咨询电话:0391-2118717
五、职业培训补贴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
2.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经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学习,培训学时在40个学时(含)以上,完成全部线上培训项目且考核合格的,按每学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7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
咨询电话:0391-2118958、2118959
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咨询电话:0391-2118959
高校毕业生创业篇
一、提供各类创业补贴
(1)创业培训补贴: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一次,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培训补贴采取“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补贴标准为: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
联系电话:0391-3997268
(2)创业开业补贴: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3)创业运营补贴: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4)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以创业实体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数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6)税费减免: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旧证名称)(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以上补贴咨询电话:0391-2118858
(7)创业担保贷款: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享受财政贴息次数最高可达3次。对合伙或组织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8)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贴息。
以上补贴咨询电话:0391-2118850
(9)给予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的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可达 12个月,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0391-2118717
二、创业培训
1.什么是创业培训?
答:创业培训主要是以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目标,通过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培训包括 SIYB创业培训和网络(电商)创业培训。
2.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其他在校学生、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创业培训的课程内容有哪些?
答: SIYB创业培训实行模块化教学,培训对象在 1年内可分别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各一次,有互联网创业意愿的人员还可参加网络创业培训。
(1)GYB 创业意识培训(产生你的企业想法)课程衡量自己是否适合办企业,并产生可行的创业想法。
(2)SYB 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课程引导自己完成创业要经历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衡量企业能否开办下去。通过练习,将自己的创业构思,用系统的知识去计划、演练,形成创业计划书。
(3)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采取模式为计算机仿真培训,是在“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可完整模拟整个创业过程,采取“上课”、“上班”和“上网”三结合的实岗实训方式。
(4)网络创业培训课程目标设定是启发学员的网络创业意识,并对学员进行基础的网创知识教学,指导他们在实训商城完成网店的注册、装修、商品的上架、推广以及网店的经营管理的过程,并开启真实创业实践的历程。
培训合格者,分别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 GYB合格证书、SYB合格证书、创业实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4.参加创业培训每个模块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1)GYB—创业意识培训(产生你的企业想法) 3天24课时;(2)SYB—创办(改善)企业培训7天56课时;(3)创业实训 3 天24课时;(4)网络创业培训 7天56课时。
5.创业培训结业要求有哪些 ?
答:培训人员参加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在平台成功开办网店,或者参加 SIYB创业培训或互联网+创业培训完成培训模块相应任务,且基础知识结业考试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地址∶ 焦作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焦东南路38号)
咨询电话∶0391- 3997228、3997268
三、创业担保贷款
1.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答:是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担保基金,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提供担保,由经办合作银行发放贷款,财政部门予以贴息的专项贴息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全市各类创业人员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创业担保贷款的种类?
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分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和非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3.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利息是什么?
答:符合财政贴息申请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贷款;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最高150万元贷款。按照我省最新政策规定,贷款利息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按照目前央行利率标准,每万元财政贴息300元,借款人每万元每年只需负担利息220元左右,而且享受财政贴息次数最高可达3次。
4.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利息是多少?
答:个人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最高400万元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非贴息贷款每万元每年需负担435元左右利息,贷款次数不受限制。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按照合作经办银行规定利率执行。
5.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包括信用卡消费)以外,没有其他经营性贷款;二是从事的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微利项目;三是享受过国家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次以上的。
如果在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期满后,或不符合微利项目贴息政策扶持条件,可申请非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6.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除了提供政策规定的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征信报告等相关证照外,还需提供反担保。申请人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反担保人、房屋抵押、存单抵押、设备抵押或其他符合政策许可的反担保形式。目前最方便直接的反担保形式是反担保人担保、房屋抵押,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企业在职在岗职工(连续缴纳社保、医保3年以上)退休5年内人员都可作为反担保人,房屋抵押指的是有房产证的门面房或居民住房作抵押。
为减轻创业者负担,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我市积极采取降低贷款申请反担保门槛,申请10万元及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只需提供一名有稳定收入的直系亲属或其他自然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即可。
焦作市五城区创业担保贷款咨询电话:0391-2118820、2118850,受理地址:民主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农信小区东门邮储银行一楼大厅焦作市创业担保贷款受理窗口。
7.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哪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一)人工服务窗口
(1)市人民路与民主路交叉口西南角农信小区楼下焦作市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391-2118820
(2)市丰收路人社大厦一楼大厅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391-2118983
(3)山阳区焦东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国银行二楼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391-2166833
(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神州路与玉溪路交叉口示范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联系方式:0391-8736501
(5)马村区:马村区解放东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
联系方式:0391-3950020
(6)中站区:新园路与瑞丰路交叉口向北50米右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和美小区三期6区18号楼,多氟多国际酒店西邻)
联系方式:0391-2945907
(7)武陟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武陟县兴华路45号武陟县人社局南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0391-7284200 0391-7233158
(8)沁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沁阳市城北路16号劳动就业局三楼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联系方式:0391-5638960
(9)温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温县黄河路东段432号(中旅银行西邻)温县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391-6125648
(10)博爱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博爱县发展大道西段188号综合办公楼西配楼213房间
联系方式:0391-8620068
(11)孟州市:孟州市东黄河大道0043号孟州市人社局大厅2号窗口
联系方式:0391-8184135
(12)修武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修武县宁城路69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91-7192068
(二)自助服务一体机终端
(1)市焦东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2)市阳光大厦B座三楼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
(3)市丰收路人社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三)自助服务网上办理平台:120.194.188.112:9000/Login.htm 或 http://www.hajz.hrss.gov.cn/
(四)手机微信客户端
焦作市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智慧人社”----“创贷服务”。
四、创业扶持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怎样申报创业(开业)补贴?
答:1.申报条件: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 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2.申报资料:开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花名册; 工资支付凭证;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3.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4.补贴标准:每人 5000元。
5.享受期限: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咨询地址: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
咨询电话:0391-2118858
(二)申报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的条件有哪些?
答:1.项目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3.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4.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
5.创业团队优秀,项目法人为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 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
6.至少吸纳 3人(含3人)以上就业;
7.同等条件下,创业地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
8.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9.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10.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11.公司注册手续完善,有独立的对公账号。
12.已经享受过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等省人社厅创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13.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符合1至 12 项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2)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达到小型企业标准。(3)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贴。
(三)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的申报方式、时间?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点击“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操作手册”;点击“政策查询”,下载《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号)及《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按照操作手册及政策要求,在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时间为准。
(四)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扶持标准分为 4个档次:2 万元、5 万元、 10 万元、15 万元。
企业(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政策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2.社会保险补贴
(1)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招用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中毕业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仅限公益性岗位),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为准)。
3.税费减免
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贴息。
5.岗前培训补贴
对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6.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表
序号 | 区域 |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市 直 |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 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 B座三楼(人民广场西侧) | 2118713 2118717 |
2 | 沁阳市 | 沁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 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 | 5694243 2100076 |
3 | 孟州市 | 孟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 孟州市黄河大道0043号 | 8180776 |
4 | 博爱县 | 博爱县人才交流中心 | 博爱县电商大厦西配楼213 | 8623029 |
5 | 武陟县 | 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 | 武陟县兴华路128号 | 7275912 |
6 | 修武县 | 修武县人才交流中心 | 修武县城宁城路69号 政务服务中心 | 7190455 7192016 |
7 | 温 县 | 温县人才交流中心 | 温县人民大街38号 | 6195158 6183221 |
8 | 解放区 | 解放区人才交流中心 | 解放区解放西路红太阳家具城 向西100米路南 | 2973269 |
9 | 山阳区 | 山阳区人才交流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山阳区建设东路48号 | 2111557 |
10 | 中站区 | 中站区公共就业和 人才服务中心 | 中站区新园路与瑞丰路交叉口向北50米右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 2945907 2958036 |
11 | 马村区 | 马村区人才劳务 交流中心 | 马村区文昌路806号 | 3941941 3950015 |
12 | 示范区 | 示范区人力资源 服务中心 | 示范区神州西路1698号 | 8866566 8866466 |
全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机构信息表
序号 | 区域 |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市 直 | 焦作市劳动 就业管理局 | 山阳区焦东路劳动 就业管理局407房间 | 3997263 |
2 | 沁阳市 | 沁阳市人社局 再就业办公室 | 沁阳市城北路16号 劳动就业局三楼 | 5638962 |
3 | 孟州市 | 孟州市人社局就业 促进中心 | 孟州市黄河大道人社局大厅 2号窗口 | 8184135 |
4 | 博爱县 | 博爱县劳动就业 服务中心 | 博爱县电商大厦西配楼213室 | 8687520 |
5 | 武陟县 | 武陟县人社局 再就业办公室 | 武陟县兴华路45号人社局 北二楼204 | 7270053 |
6 | 修武县 | 修武县人社局 再就业办公室 | 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房间 | 7112086 |
7 | 温 县 | 温县人社局 就业创业股 | 温县人社局南一楼 | 6193101 |
8 | 解放区 | 解放区劳动就业局 | 解放区民生街道团结西街老检察院内正对大门三楼 | 2902030 |
9 | 山阳区 | 山阳区就业创业股 | 山阳区人社局四楼 | 2111522 |
10 | 中站区 | 中站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 中站区就业社保服务大厅 一楼东区 | 2953720 |
11 | 马村区 | 马村区就业服务中心 | 马村区人社局三楼 | 3948762 |
12 | 示范区 | 示范区人社局 就业创业科 | 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8866566 |
全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理机构信息表
序号 | 区域 |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市 直 | 焦作市劳动 就业管理局 | 山阳区焦东路市劳动就业 管理局407房间 | 3997263 |
2 | 沁阳市 | 沁阳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 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人社局三楼就业创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 2102805 |
3 | 孟州市 | 孟州市人社局 就业创业科 | 孟州市黄河大道人社局 大厅3号窗口 | 8168165 |
4 | 博爱县 | 博爱县劳动就业 服务中心 | 博爱县电商大厦西配楼213室 | 8687520 |
5 | 武陟县 | 武陟县人社局再 就业办公室 | 武陟县兴华路45号 人社局北二楼204 | 7270053 |
6 | 修武县 | 修武县人社局 再就业办公室 | 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人社局305房间 | 7112086 |
7 | 温 县 | 温县人社局 就业创业股 | 温县人社局南一楼 | 6193101 |
8 | 解放区 | 解放区劳动就业局 | 解放区民生街道团结西街老检察院内正对大门三楼 | 2902030 |
9 | 山阳区 | 山阳区人社局 就业创业股 | 山阳区人社局四楼 | 2111522 |
10 | 中站区 | 中站区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中心 | 中站区就业社保服务 大厅一楼东区 | 2953720 |
11 | 马村区 | 马村区就业服务中心 | 马村区人社局三楼 | 3948762 |
12 | 示范区 | 示范区人社局 就业创业科 | 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8866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