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3〕42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河南省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49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焦政〔2019〕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确保完成我市的就业见习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落实就业见习政策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吸纳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术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扩展到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组织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提高其就业能力,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于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见习报名、岗位对接、动态管理和就业见习补贴落实工作,提高就业见习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
二、圆满完成2019年就业见习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今年我市统一下达的见习任务,加强政策宣传,抓紧组织实施,具体见习目标任务详见分解表(见附件1)。
三、做好统计上报,实行月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每月末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报送见习工作进度,在每季度末报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相关情况。市人才交流中心将于每月10日通报上个月见习进度,对于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成效明显、工作积极的县市区予以表扬。5月30日之前报送本地见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相关情况。
四、推荐优秀见习基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扶持力度,落实见习补贴等相关政策,积极总结和推广经验,推荐出一批优秀的就业见习基地。
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0391-2118717
附件:1.2019年焦作市就业见习任务分配表
2.2019年焦作市就业见习进展情况统计表
2019年4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1
2019年焦作市就业见习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安排就业见习人数 |
沁阳市 | 140 |
孟州市 | 140 |
博爱县 | 80 |
武陟县 | 100 |
修武县 | 80 |
温 县 | 100 |
山阳区 | 50 |
中站区 | 40 |
示范区 | 30 |
市本级 | 340 |
合 计 | 1100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