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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春风行动” 使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的公示
编辑来源: 超级管理员  时间: 2018-02-23  浏览: 724人次

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8]8号)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就业创业证、培训合格证工本费等,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支出项目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用,省级以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孵化成果补贴,网络(电商)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补助,创业项目库建设补助,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培训费用,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登记信息采集费用,就业创业证、培训合格证工本费,以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会、大众创业导师团、创业大赛等专项服务活动经费以及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就业创业费用。”的要求,经审核,拟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人民币0.7万元(柒仟元整)用于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春风行动”宣传费用。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3月2日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www.jzrcw.gov.cn)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地址,于3月2日前邮寄至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邮编454000,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电话:2118818。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电话:2118706),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