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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1+6”人才政策,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6〕104号)文件精神,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核准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核准,现对拟认定为焦作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或邮件方式向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真实,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通讯地址:人民路会展中心三楼市人才交流中心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编编码:454000
联系电话:0391-2118726
电子信箱:jlk2118726@163.com
附件:拟认定焦作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人员名单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