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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指南
编辑来源: 党员之家   时间: 2023-08-11  浏览: 4305人次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指南

 

党员所在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高校毕业生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或户籍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转移的,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一般不超过2年。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1、档案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2、转入必须本人现场办理,不得代办。

①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去处填写“中共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第九支部委员会”;

②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抬头为:“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去处填写“中共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第九支部委员会”;

提醒: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主动保持与党组织联系,个人留存信息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党组织。存档人员如人事档案如转出,必须先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1、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定并提供接收党组织全称;

2、本人如委托他人代办,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证件号码及原因),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办理。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委

咨询服务电话:0391-2118718、211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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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流动人才党员之家

                           微信公众号:jzrcldd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