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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征集2022年第三季度(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编辑来源: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时间: 2022-07-11  浏览: 2861人次

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工作的开展,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始征集2022年第季度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范围内仅限市本级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其中,驻焦作地区的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的事业性质派驻机构或二级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部门登记注册法人单位等申报见习单位,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受理(县区企事业单位申请见习岗位由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三)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四)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七)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的时间申报见习单位。   

二、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1、网上注册申报。(附件3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

2、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资料:(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6号服务窗口受理

   (一)就业见习申请报告(内容自拟);

   (二)《焦作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三)《焦作市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地点

    1.  地点: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专窗

2. 咨询电话:0391-2118717联系人:宋芳芳    

3. 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91-2118818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2711

附件:

附件1:焦作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

附件2:焦作市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3: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