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焦人社文〔2020〕3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开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4家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5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焦作市户籍、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需要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已在网上进行失业登记没有领取纸质《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只需现场由工作人员网络查询即可)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联系电话:2118717。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报名实行承诺制,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四)面试环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报名成功后,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约定面试时间。
四、工作待遇及用工期限
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进行岗前培训。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2年2月7日
附件:
公开招聘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序号 | 单 位 | 岗位计 划数 |
1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 |
2 |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 3 |
3 | 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 | 10 |
4 |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