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焦人社文〔2020〕3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开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焦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3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焦作市户籍、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需要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已在网上进行失业登记没有领取纸质《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只需现场由工作人员网络查询即可)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联系电话:2118717。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报名实行承诺制,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四)面试环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报名成功后,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约定面试时间。
四、工作待遇及用工期限
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进行岗前培训。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9月1日
附件:
公开招聘市本级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序号 | 单 位 | 岗位计 划数 |
1 | 焦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1 |
2 |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1 |
3 | 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 | 1 |
合 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