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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市本级大学生公益性岗位 公 告
编辑来源: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时间: 2021-04-01  浏览: 671人次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焦作市财政关于发豫人社202023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20203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开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焦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焦作市户籍、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需要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已在网上进行失业登记没有领取纸质《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只需现场由工作人员网络查询即可)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454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联系电话:2118717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报名实行承诺制,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四)面试环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报名成功后,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约定面试时间。

、工作待遇及用工期限

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进行岗前培训。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4月1日

附件:

公开招聘市本级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序号

  

岗位计

划数

1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4

2

焦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1

   计

5